老子道经德校释
第十章

    载营魄抱一,能无离?
严可均曰:“能无离”,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“乎”字,下五句皆然。
俞樾曰:河上公本无“乎”字,唐景龙碑亦无“乎”字,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:
“载营魄抱一,能无离乎?专气致柔,能如婴儿乎?”则古本固有“乎”字。
谦之案:“乎”字系衍文。罗振玉曰:“景龙、御注、敦煌乙、丙、英伦诸本,均
无‘乎’字,以后各‘乎’字同。”李道纯曰:“‘抱一能无离’已下六句,加一‘乎’
字,非。”
首“载”字,按郭忠恕佩觿卷上:“是故老子上卷改‘载’为‘哉’。”注云:
“唐玄宗诏:‘朕钦承圣训,覃思玄宗,顷改道德经“载”字为“哉”,仍属上文。及
乎议定,众以为然,遂错综真诠,因成注解云。’”孙诒让札迻:“案旧注并以‘天之
道’断章,而读‘载营魄抱一’为句,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‘道’下并有
‘也’字,而章句亦同。楚辞远游云:‘载营魄而登霞兮。’王注云:‘抱我灵魂而上
升也。’屈子似即用老子语。然则自先秦、西汉至今,释此书者,咸无异读。惟册府元
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:‘顷改道德经“载”字为“哉”,仍隶属上句,遂成注解。’
郭忠恕佩觿则云:‘老子上卷改载为哉。’注亦引玄宗此诏。检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
宗注本,并止第十章有一‘载’字,则玄宗所改为‘哉’者,即此‘载’字;又改属上
章‘天之道’为句。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仍作‘载’读,亦与旧同者,彼石立于开
元二十年,盖以后别有改定,故特宣示,石刻在前,尚沿旧义也。‘载’‘哉’古字通,
玄宗此读,虽与古绝异,而审文校义,亦尚可通。天宝后定之注,世无传帙,开元颁本
虽石刻具存,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。近代毕沅(考异)、钱大昕(潜研堂金石跋尾)、
武亿(授堂金石跋)、王昶(金石萃编)考录御注,咸莫能证核。今用诏文推校石本,
得其○迹,聊复记之,以存异读。”
次“抱”字,傅本、高翿本作“袌”。毕沅曰:“诸本‘袌’并作‘抱’,案袌,
褱也,抱同捊,取也,义异,应用‘袌’字。”
谦之案:毕说非也。广韵号部“袌,衣襟”,又云:“今朝服衣。”与“抱”字义
别。经文四十二章“万物负阴而抱阳”,六十四章“合抱之木”,十九章“见素抱朴”,
二十二章“是以圣人抱一,为天下式”,傅奕本皆作“袌”。毕沅曰:“‘袌’作‘抱’,
非也。流俗所行,河上公、王弼诸本并作‘抱’矣。”毕说不如何据。广韵“袌”字上
有“菢”字,注“鸟伏卵”,疑为“抱”字正字,义较“袌”字为优。
刘师培曰:案素问调精论云:“取血于营。”淮南子俶真训云:“夫人之事其神,
而娆其精营(句),慧然而有求于外(高注“营慧”连读,失之),此皆失其神明,而
离其宅也。”法言修身篇云:“荧魂旷枯,糟莩旷沈。”此之“营魄”,即素问、淮南
所言“营”,法言所谓“荧魂”也。楚辞远游“载营魄而登遐兮”,王注:“抱我灵魂
而上升也。”以抱训载,以灵魂训营魄,是为汉人故训。载营魄者,即安持其神也。载、
抱同义。至于此文“乎”字,当从河上本、景龙碑衍,下文诸“乎”字亦然。
谦之案:刘说虽是,但以灵魂训营魄,似有未至。魄,形体也,与魂不同,故礼运
有“体魄”,郊特牲有“形魄”。又魂为阳为气,魄为阴为形。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:
“魄,人阴神也,魂,人阳神也。”王逸注楚辞大招曰:“魂者阳之精也,魄者阴之形
也。”此云营魄即阴魄。素问调精论“取血于营”,注:“营主血,阴气也。”又淮南
精神训:“烛营指天。”知营者阴也,营训为阴,不训为灵。“载营魄抱一”,是以阴
魄守阳魂也。抱如鸡抱卵,一者,气也,魂也,抱一则以血肉之躯,守气而不使散泄,
如是则形与灵合,魄与魂合,抱神以静,故曰:“能无离?”
专气致柔,能婴儿?
谦之案:经纶堂本无“乎”字,下同。“婴”作“○”,注亦作“○”。景福本同。
“气”,范本作“■”。“能”下,傅奕本、室町本有“如”字。又淮南道应训引“致”
作“至”。奚侗曰:“傅奕本‘能’下有‘如’字,乃增字以足其谊。淮南道应训引
‘能’下有‘无’字,盖涉‘无离’‘无为’‘无疵’‘无知’等‘无’字而衍。庄子
庚桑楚篇引老子曰:‘能侗然乎?能儿子乎?’与此文例正同。”
谦之案:“气”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。老子之“专气”,即管子内业
之“抟气”,所谓“抟气如神,万物备存”(尹注“抟谓结聚也”)。又曰:“此气也,
不可止以力。”“心静气理,道乃可止。”皆与专气致柔说同。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
“能抟气乎?能一乎?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?能止乎?能已乎?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”?
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同,而此文之前,引“老子曰卫生之经”。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
含古代医家之言。又孟子“志壹则动气”,注:“志之所向专一,则气为之动。”亦与
专气之说相近。
涤除玄览,能无疵?爱人治国,能无为?天门开阖,能为雌?明白四达,能无知?
奚侗曰:“玄”借为“眩”。荀子正论篇“上周密,则下疑玄矣”,杨注:“玄,
或读为眩。”是其例。文子上德篇、淮南主术训均云:“心有目则眩。”“玄览”犹云
妄见。涤除妄见,欲使心无目也。心无目则虚壹而静,不碍于物矣。淮南泛论训“故目
中有疵”,高注:“疵,赘也。”
严可均曰:“爱人”,各本作“爱民”。“能无为”,王弼作“无知”。“能为雌”,
河上作“无雌”。“能无知”,王弼作“无为”。
罗振玉曰:“爱民”,景龙本避讳作“人”。“国”下,敦煌丙本作“而无知”,
景龙、御注、英伦三本均作“能无为”。“天门”,敦煌丙本作“天地”。“阖”下,
敦煌丙本作“而为”,景龙、御注、英伦三本均作“能为”。“达”下,敦煌丙本作
“能无为”,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英伦诸本均作“能无知”。
李翘曰:“爱国治民”,河上本“治”作“活”,讹。“天门开阖”,成疏曰:
“河上公本作‘天地开阖’。”“明白四达,能无知乎”,淮南道应训作“明白四达,
能无以知乎”。
俞樾曰:按唐景龙碑,作“爱民治国能无为?天门开阖能为雌?明白四达能无知”?
其义并胜,当从之。“爱民治国能无为”,即孔子“无为而治”之旨。“明白四达能无
知”,即“知白守黑”之义也。王弼本误倒之。河上公本两句并作“无知”,则词复矣。
“天门开阖能无雌”,义不可通,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。王弼注云:“言天门开阖,能
为雌乎?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。”是王弼本正作“能为雌”也。河上公注云:“治身当
如雌牝,安静柔弱。”是亦不作“无雌”。故知“无”字乃传写之误,当据景龙本订正。
谦之案:俞说是也。景龙本“为雌”,敦煌本、傅、范本均同。范应元曰:“河上
公并苏注皆作‘为雌’,一本或作‘无雌’,恐非经义;盖当经中有‘知其雄,守其雌’
也,理亦当作‘为雌’。”今案石本如邢玄、景福、庆阳、磻溪、楼正,诸王本如道藏
本、集唐字本,皆作“为雌”,与景龙同。纪昀校聚珍本亦云:“案王注义,‘无’似
作‘为’。”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引王本经文,与景龙亦同,惟每两句加一“乎”字。

生之畜之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是谓玄德。
谦之案:“生而不有”下两句,与二章文同。“恃”,河上本作“侍”,庄子达生
篇引“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,同此。顾本成疏:“故施为利物,亦无思造之可恃也。”
又庄子大宗师成疏:“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岂雄据成绩,欲处物先耶?”是成所见本
亦作“恃”。“是谓玄德”句,经文中共三见,五十一章“生而不有”下四句同此。六
十五章“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”,奚侗曰:“‘玄德’犹云至德,以其深远,故云玄也。”
此盖赞叹之辞,故不避重叠。
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:离、儿、疵、为、疵(雌)、知韵(歌、支通韵,离协音
黎,为协音惟。案“雌”字江本误作“疵”)。有、恃、宰韵(之部,宰音梓)。姚文
田、邓廷桢:离、儿、疵、知、雌、知韵。谦之案:离、为,歌部,儿、雌、知,支部,
为,古音怡,此歌、支通韵。又有、恃、宰、德为韵。奚侗,高本汉同。陈柱以离、儿、
疵、知、雌、为、之、有、恃、宰、德为韵,则不但歌、支通韵,之、支亦通也。第二
十八章雌、溪、离、儿,亦歌、支通韵。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:“楚人歌、戈转支,江
淮寒、桓转歌,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。”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。顾炎武唐韵正
卷二五支:“离”,古音罗,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。又庄子马蹄篇:“同乎无知,
其德不离。”在宥篇:“若彼知之,乃是离之。”始以“离”“为”二字与“知”为韵。
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:“如‘离’字,少司命篇曰:‘悲莫悲兮生别离,乐
莫乐兮新相知。’顾氏误解之,谓上句不入韵。然老子以‘离’韵儿、疵、雌、知、溪,
庄子两以‘离’韵知,此其灼然者。老、庄用‘离’字音皆变,则屈子用‘离’字宁必
其音罗乎?”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,并云:“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,当从楚方音。
老、庄皆楚人,故与楚声合,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。”邓廷桢曰:此章用韵颇为出入。
“离”,古读若罗。诗新台与施韵,施古音它;易离九三爻辞与歌、嗟韵,嗟古音磋;
未有与支、脂部字为韵者。而此章以韵儿、疵、雌、知,“疵”“雌”皆此声,隶脂部。
诗新台以“泚”韵“瀰”,车攻以“柴”韵“佽”,“泚”“柴”皆此声也;而此章以
韵离、儿、知,儿、知,并隶支部。“知”字诗凡六见,皆与支、觿、枝、伎、箎等字
为韵,而此章以韵离、疵、雌,并与三百篇不合。惟诗小弁“尚求其雌”,与伎、枝、
知为韵,已因音近而转,则疵、雌、知为韵有可援据。又“能无知乎”之“知”,一本
作“为”,“为”古音讹,正与离韵。则一本作“为”,不误;其作“知”者,或传写
之讹也。又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:“有”,古音以。引老子:“生而不有,为而
不恃,长而不宰。”“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”“名亦既有,
夫亦将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;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”“绝巧弃利,盗贼无
有。”“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,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”
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,敦煌本、河上本同,王弼本六十九字,傅、范本七十二字。
河上本题“能为第十”,王弼本题“十章”,范应元本题“载营魄章第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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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YOUTH 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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